距離之前有一搭沒一搭地寫部落格竟然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,雖然一直以來從事的工作都需要大量的文字寫作,但下了班後的生活,卻幾乎只用照片留下紀錄。不過就在進入網路工作四個月後的今天,我終於下定決心要認真在部落格裡留下生活的印記(握拳!)


朋友們都知道,我對「熱血的事」一向無法抗拒,總是期許自己即使老了也要對熱愛的事物一直堅持下去。然後很幸運的,我又再度與前同事兼好朋友、熱血程度跟我不相上下的大拇哥成為同事。接著就在某一天、不在預期之下,我們突然展開了一個熱血的街拍計劃!

街拍的對象不是別人,而是我們自己 

 

誤打誤撞的第一天

四月的某天,我和大拇哥不約而同的穿上藍色單寧外套,被同事們說是情侶裝,接著我們就在「讓同事練習拍人像」的理由下,拍了三張偽情侶照(沒有愛所以站很遠)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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